能否体现遗址与环境保护的完整性和真实性,“保护为主”、“抢救第一”、“少干预”、“可逆性”等理念与原则在具体保护措施中有所脱节或体现不够充分。

遗址的保护是一项相当复杂的工程,不同地区、不同土建筑材料、不同结构形式会存在不同的破坏方式,我们不可能研制开发出一套放之四海而皆准的保护加固材料与技术,而应针对不同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。遗址保护技术在干旱、西北地区已有许多成功的实践经验,但是潮湿环境下的遗址保护仍是目前的难题,以往在展示前未能解决好地表渗水与地下水等问题,像半坡遗址、大河村遗址、城头山遗址等一大批遗址已遭到严重的破坏。真正成功的保护工程实例目前还不多,仍处在探索、试验阶段。如2001年发掘露明的上海元代水闸遗址,位于市内繁华地区且涉及土、木、石、砖、铁等多种文物介质,该遗址及其文物的保护是一项迫切的、长期的、艰巨的、逐步推进的系统工程,需要多学科联合攻关,在实施过程中需要坚持长期监测和不断细化。其保护方案也是经过多次论证、多次修改。

有些方案中的保护措施往往缺少试验或计算的依据,针对性不强;部分化学保护措施缺乏必要的试验数据;或者保护措施实施后达不到保护的要求,缺乏针对性,可操作性差,不能解决实际问题。

目前方案中对遗址的保护措施大致可归纳为五类:发掘后回填与封存保护、露天保护与展示、场馆保护、安防保护、日常维护与监测。

发掘后回填与封存保护

考古发掘工作与文物的现场保护在不少工地是严重脱节的,最初的发掘计划与经费中没有考虑保护文物及今后是否展示、利用。许多遗址在考古发掘后环境急剧改变,文物和遗迹因没有得到及时保护或没有合适的保护技术而损坏。或者考古发掘后间隔很长时间才考虑保护的问题,此时的遗址已经遭受很大的破坏,给保护带来很大的难题,保护经费也相应大幅增多。保护不了的遗址古迹,目前大量采用以沙子简单回填来保护遗址的方法,还缺乏全面、科学、系统的研究。因为经过考古发掘的遗址,其物理与化学环境都已发生了很大的变化,已经遭到破坏,即使回填也无法还原到未发掘前的状态。事实证明,以往用简单方法回填的遗址,多数已面目全非。

有些遗址的保护难度很大,如属于红山文化的辽宁牛河梁女神庙遗址,距今5000多年的建筑遗迹和土质文物一旦被揭露,壁画和泥塑很快酥碱,彩绘剥离、褪色,建筑遗迹风化;湖南澧县城头山遗址中有4500年以前的稻田遗址,被揭露后,在很短时间内稻茬、稻谷及田埂就风化变成模糊不清的土状。在没有找到更好的保护措施之前,还是不要急于发掘,而应做好上部的环境治理,不让遗址的原始保存状态遭受损害。封存保护是目前的上策。但是上层填土不宜过厚,以免改变遗址现状及环境风貌。

露天保护与展示

对于规模宏大的遗址,考古发掘往往仅揭露遗址古迹的一小部分,对其全貌尚没有一个全面的认识,要合理地展示利用遗址古迹比较困难。

有些涉及长城、城垣等建筑遗址,为发展旅游业、招揽更多游客,方案中做了大量复原甚至仿古建筑,这种违反文物保护原则的措施都应该被否定。有关铁路、高速公路穿越长城的建设方案中,往往缺少施工中及运营期的监测设计及预算投入。

在对遗址本体进行维修加固时,首先应考虑使用原工艺、原材料。传统做法中有推倒重新夯打或垒砌的,这点要特别谨慎,万不得已不能这么做,最好是千方百计给予结构补强,维持原状。土遗址根部往往因受潮而剥落洼蚀,用重新夯土或垒砌的办法往往不能与原土体牢固地结合,施工中可采取打入木杆、竹筋,新老接触面掺入粘结剂(乳胶或糯米汁、白矾)等方法补强。

对新材料、新技术的应用,须更为慎重。尤其直接施加在遗址本体中时,如果它不具有可逆性,要论证它对抢救并且是结构性保护必需的,才予以考虑;并须经过室内、现场试验,慎重考虑施工工艺及操作步骤,取得成功经验,经过必要的论证后才能实施。有些物理加固措施,如果对遗址的干预过大、改变遗址原貌过多,即使今后可以拆除,也不是完善、可行的办法。而且有的设计方案在评估遗址的危险程度与加固措施中偏于保守,加大了工程的成本预算。

遗址与其周围的地质环境是紧密相连的,尤其当地下水位过高、受到河湖及洪水威胁时,首先应考虑治理水的病害,遗址本体的保护则可放在第二步。对水的治理,在方案中往往考虑不细致、不专业:要根据遗址的规模、形状、土质的性状等因地制宜地做出统一的排水、防渗方案;对地下水的治理除了应隔绝地下水的来源外,还要防止毛细水的侵入,如做不到这一点,就要采取截断毛细水通道的措施,如在遗址底部做隔水层、灌注隔水材料;对于洪水的治理,要着重了解河流的水文情况,如正常水位、枯水位、最高洪水位,百年一遇的洪水流量、流速,上游控制水位的水利设施,洪水到达遗址的次数、高程,洪水冲刷遗址的方向、区段等,然后要与水利部门配合做出防止洪水冲淹遗址的方案设计。防洪标准要考虑订得合理,标准低了,水利设施会被冲垮,导致遗址被淹,造成巨大损失;标准高了,造价大,文物部门则难于承受一次性投资。内蒙辽上京遗址的水利工程就是由于想节约投资,设计标准是按20年一遇的洪水设计的,结果造成三次冲毁堤坝三次重修,经济损失更大。

场馆保护

苏东海先生对遗址博物馆的特征提出了两点看法:第一,遗址是历史的现场,它是不可再生的,因此是唯一的。令观众有亲临其境之感受。第二,遗址是一个特定的历史时空,这个特定时空的统一体是一个可感知、可触摸到的历史实体,观众在遗址前进行历史的想象时,遗址已为它提供了想象的时空框架。废墟提供的时空素材极少,它反倒可以引发无限的历史遐想。这两个特征也正是我们做场馆遗址保护设计与管理的指导思想。

遗址博物馆多数是在遗址上盖房或建棚架,属于室内环境的保护但又不同于一般博物馆环境保护的特殊类型,一般来说,都有库房、陈列室。展览大厅便成为观众参观的基本陈列,由于它的体量大,需要各类立体的文物和遗迹。遗址本身有土质和石质的,还可能有位于水下的,文物的质地有陶质、木质、铜质、铁质、皮革、纺织品等,因此决定了其保护方法涉及到的领域有物理、化学的,还有地质、生物、机械、冶金等多学科,保护方法也是综合性的。同时还要考虑遗址周边环境的保护,要尽可能地多保留遗址所产生的时代环境与地貌。除了应将地下水与遗址隔开是普遍的问题外,还要考虑建筑本身与遗址间的稳定关系,不要因新建筑造成遗址基础的损坏或不均匀沉陷。保护性建筑结构设计时还应考虑不改变遗址的原状,应满足文物所需要的环境,包括光、温度、湿度、含水量、防霉、防尘等要求。还存在土遗址自身的稳定和表面风化问题,需要根据存在问题采取必要的对策。遗憾的是,不少设计者是建筑师,他们主要考虑建筑造型及结构体系,对遗址的功能要求都很粗略甚至不重视,与文物保护方的沟通、交流不够,结果往往导致建筑落成后看不出是遗址博物馆,倒像是一座园林建筑。

阳陵博物馆是用创造局部小环境的方案,将一切会导致遗址本体损害的外界因素隔离开,应该说这是一种较理想的方案,但要投入很多资金,不是大多数遗址点的保护能仿效的。

安防保护

安防工程方案涉及行业管理,既要符合相关规范,同时也要符合文物保护要求,由于文物保护单位类型较多、地域特点不同,这就增加了方案设计难度。主要问题表现在对文物保护单位的安防规范学习不到位,没有严格执行相关的专业规范,设计方案偏离现行标准的规定和政府部门的管理要求;对设计原则理解不准确,因而造成设计达不到一级风险的防护要求;还有对文物保护理念和基本要求不清楚,仅按一般项目要求设计,没有体现文物保护特点和意识。

日常维护与监测

日常维护和加强管理是所有遗址所不可缺少的,方案中必须加强这方面工作的计划内容,有些遗址就因平时缺少这方面的维护而产生了不可挽回的破坏。因此,在土遗址的保护方面应牢记“预防重于治疗”,“小洞不补、大洞吃苦”这两句格言,尽可能地延长其寿命。

尤其是日常的监测工作,随着科技的进步应不断地加以改进,由定性向半定量、定量地提供可靠的依据。即使在保护加固工程完成后,监测工作也是检验设计方案与施工效果的重要依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