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. 执法程序不规范,权力约束不足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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实践中,部分城管执法存在程序瑕疵,如未依法告知当事人权利、未充分听取陈述申辩、强制执行未履行法定手续等,被认为违反“程序正义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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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城管执法行为的监督机制不够完善,滥用职权、暴力执法、“以罚代管”等现象偶有发生,加剧了公众对其权力约束的质疑。

4. 执法对象的特殊性与民生需求的冲突

- 城管的执法对象多为流动摊贩、小商贩等弱势群体,其执法行为(如取缔占道经营、没收经营工具)常被认为与民生需求存在矛盾,甚至被质疑“为管理而管理”,忽视底层群体的生存权益,进而引发对其执法合理性的争议。

这些争议的核心在于如何在城市管理需求与公民合法权益、执法权力规范之间找到平衡。近年来,多地通过完善地方性法规、规范执法程序、推广柔性执法等方式逐步改进,但国家层面统一的城管立法仍在推进中,相关争议尚未完全消除。

在中国,城管被说成是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的重要力量,其设立也说有法律依据和现实必要性,目前没有直接的合法途径可申请取缔。若群众对城管执法有意见或认为其存在问题,可通过以下合法途径反映,促使其改进工作:

- 向相关部门投诉举报:可拨打当地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45,或城管执法投诉热线12342、城市管理服务热线12319等,也可前往当地城管部门办公地点,通过投诉接待窗口当面反映问题,还能通过写信邮寄至当地城管部门,或利用当地政务服务平台、城管投诉网站或微信公众号等线上渠道进行投诉。

- 向纪检监察机关举报:若城管存在违法违规、滥用职权、暴力执法等行为,可向当地纪检监察机关举报,也可通过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投诉举报平台进行线上举报,促使相关部门对其行为进行调查和处理。

- 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:如果认为城管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自身合法权益,可向其上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,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,由复议机关或法院对执法行为的合法性、合理性进行审查。

在采取上述途径时,应秉持客观、理性的态度,提供详实准确的证据和相关信息,以便相关部门更好地了解情况并处理问题。

目前群众呼吁取缔城管的呼声很高,希望研究法律的同志们给提供合法途径方面的指导。

(刘东亮于2025.7.20作于春江书院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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